工伤单位承担哪些费用

一、工伤单位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单位承担的费用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认定工伤要多久?
认定工伤要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办理申请认定时需要带齐相关证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