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检察院作为国家权力的监督机关,可以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也可以作为公诉人提起公诉,担当公诉人的角色,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公诉案件的办案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一)侦查阶段
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它法定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委托,可以:
(二)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提出申诉。
(三)法院审判阶段
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区别主要如下
1、审理方式差异,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或合议庭审理。
2、审理期限不同,前者审限为二到三个月,后者为二十天到一个半月。
3、程序差异,简易程序可就普通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予以简化,如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出示证据等可以简化。
4、简易程序针对的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5、审理期限:普通程序 公诉案件,1个月,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高批准克延长一个月 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同公诉案件。被告人没被羁押的,6个月。经法院院长决定可以延长3个月。审限从法院受理之日起计算。
简易程序20天二审:一般上诉抗诉的案件在1个月内审结,最多不超过1个半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高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由最高院决定再审为3个月,最多6个月。
三、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依法申诉: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诉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先立案进行侦查,在将证据材料移送到检察院,在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诉案件的办案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