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1999年与美国联邦快递(FEDEX)在北京合资组建大田-联邦快递有限公司。
2、2007年3月1日---天津大田集团宣布,集团已于2006年元月24日与FEDEX CORPORATION旗下的联邦快递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联邦以4亿美元收购大田集团持有的大田-联邦快递有限公司50%股权,以及大田集团的国内快递业务资产。并于2007年3月1日完成。
3、2007年4月苏州工业园区大田国际物流喜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外经贸厅联合认证,我司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内外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我司的税务负担。同时把利润率回报给客户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