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船舶计税依据
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每辆为计税依据;游艇按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依据;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依据。 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机动船舶计税依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