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手写离婚诉讼书

是否可以手写离婚诉讼书
手写离婚诉讼书一般是可行的。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起诉书的书写形式,只要诉讼书的开头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然后列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最后由原告签名,写明送达法院,即可依法提交至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手写离婚诉讼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