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七部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于1989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批准成立,取名为上海东华审计事务所;1996年4月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更名为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5月4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脱钩改制为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0年8月9日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以吸收合并的方式,与广西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五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有限责任的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则,借助浩信国际会计公司全球网络和专家的支持,通过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本公司能向国内外企业提供高效和优质的中介服务。
(一)公司拥有一支业务素质高、人才结构合理的执业队伍
本公司现有从业人员300人,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127人,包括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31人;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32人;中国注册税务师33人;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人;中国注册造价师19人。
(二)公司拥有的资质证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承办大型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资格;
3.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审批核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颁发的国有企业审计查证资格证书;
5.具有上海市财政局确认的(大型、集团)特定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
6.具有上海市司法局确认的司法会计鉴定特定审计资格。
(三)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内容
1.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实收资本(包括工商年检),出具验资报告(年检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办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出具有关报告;
5.办理经济案件,包括经济纠纷、诉讼案的审计查证等;
6.接受担任常年审计或会计顾问等;
7.承办会计制度设计、清帐、建账、及其他会计服务业务等;
8.承接经营管理咨询业务,包括指导经济活动的可行性研究和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鉴证等;
9.代拟企业章程、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他经济文件或对上述文件的拟定提供建议等;
10.设计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等;
11.开展业务培训,包括培训企业会计、审计人员等各项业务培训等;
12.开展税务代理,包括辅导和代理申报各项纳税等;
13.其他与会计活动有关的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