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成县招商局上海办事处

文成县招商引资政策
税收方面
1、凡在我县新创办的外商企业企业从获利年度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其他外来企业(旅游项目在10年以上,投资额度在100万以上的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
2、凡经国家、省级批准立项的技术创新、新产品试制试产等技术开发项目,经鉴定验收核实投资额,给予一次性的贴息,年贴息率为6%。
收费方面
1、工业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可按销售收入的1%提足。工业企业技术的开发费超资可按实列支。
2、景区内旅游项目在立项、审批、建设过程中,属于上交省、市的规费按标准下限收取;属于县内收取的行政性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服务性收费按下限减半收取。
3、凡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及建城区星级饭店以上旅游文化、体育服务场所的体育管理费、治安管理费、环保排污费,三年内免收。
用地方面
实行土地优先提供,保障外来投资企业用地。
其他方面
1、除建制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其他乡镇、景区景点建设的旅游宾馆、饭店、度假村等项目可采取旅游防地产的开发形式,产权分离,经营统一,允许股东办理独立的房产权证。
2、县级工业园区具备通路、通电、通水、通讯、通邮等基础设施。
3、外来投资人在子女就业、入学方面享受本县户籍人员同等待遇。
招商服务
1、县委、县政府建立招商引资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
2、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县便民办事中心建设,建立企业注册前制并联审批制度,切实简化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努力降低投资成本,增创我县投资新优势。
3、对县重点工业企业、外来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严禁以各种理由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
4、在园区落户的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料,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全程代理服务,涉及省市审批的项目,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5、重大项目,外资项目,可争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示意图

1、项目申报需提供:
A、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B、身份证和法人证明
C、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2、项目力项需提供:
A、平面总布置图
B、名称预登记
C、审查意见书
C、、章程
3、规划、用地审批需提供:
A、立面设计方案
B、规划平面图
C、出让金交清证明
4、项目建设提供:建筑施工图

欲知更详细内容,请与周先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