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最后陈述怎么说话

开庭最后陈述怎么说话
进行开庭最后陈述的发言方式是: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由各方作最后陈述。各当事人需要简要地重审本人的诉讼请求和本人所坚持的事实和主张,并请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开庭最后陈述怎么说话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