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从内部关系来讲应如何处理

同居从内部关系来讲应如何处理
同居从内部关系来讲应作以下处理:1、倘若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就财产或抚养权纠纷协商或者是诉讼处理;2、倘若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同居的,财产或抚养权纠纷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同居从内部关系来讲应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