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认定为医疗事故
认定为医疗事故的要件是:
1.医疗事故构成的损害事实
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客观事实。这是医疗事故成立的首要要件,也是医疗单位承担医务人员损害责任,给予病人赔偿的必要条件。
2.医务人员实施了不当行为
即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在诊疗护理常规的工作中出现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行为。
3.不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对损害事实承担责任的客观依据,一个人决不会对与他毫不相干的损害负责,医疗过失行为与病人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4.医疗事故中的主观过错
医疗事故中的主观过错表现为行为人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
二、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规定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纠纷证据材料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证据材料包括: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
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