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土地补偿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航头镇农用地52.9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52.9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航头镇粮棉地3.60元/平方米,蔬菜地5.4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二、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土地征收程序的五个基本流程是什么
土地征收程序的五个基本流程:
1.颁发拆迁许可证 ;
2.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
3.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补偿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