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在借款期限满了以后,经过法院的审判或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且经依法强制执行之后,借款人仍然不能返还借款的时候,出借人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有哪些
1.连带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时,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人的”称之为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没有还款的,债务人可以任意要求债务人还款或者是连带保证人还款,也可以一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
2.一般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进行催款,并且通过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经过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然无法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责任。
合同未明确约定保证类型的处理,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某人承担保证责任,却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应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民间借贷中哪些情况担保人免责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借贷关系中出现以下情况担保人免责: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于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对于这两种情况保证人不再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