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组卷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基建文件可根据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工程项目报批卷、用地拆迁卷、地质勘探报告卷、工程竣工总结卷、工程照片卷、录音录像卷等。每部分根据资料多少还可组成1卷或多卷。
(2)监理资料部分可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1卷或多卷,如:监理验收资料卷、监理月报卷等,每部分可根据资料多少还可组成1卷或多卷。
(3)施工资料中cl、c2、c4、c7根据保存单位和资料数量的多少汇总组成1卷或多卷,c3、c5、c6按保存单位和附录e《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的类别进行组卷,并根据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如土方工程卷(t1)、钢结构工程卷(t3-3)、避雷与接地卷(j1-1)等。
(4)竣工图部分按专业进行组卷。可分综合图卷、建筑、结构、给排水、燃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艺卷等,每一专业根据图纸多少组成1卷或多卷。
(5)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原则上不能混装在一个装具内;如文件材料较少需装在一个装具内时,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必须混合装订。
(6)工程档案应同时按附录f《: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内容和组卷表》要求进行组卷。
(7)工程资料案卷的封面采用表式e2-1,工程档案案卷封面采用表式e3-1。
(8)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单项工程总卷数超过20卷的,须编制总目录卷(表式ei-2)。
(”工程资料应按单项工程编制总目录卷和总目录卷汇总表表式e1-1、e1屯)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