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要在自愿的情况下,但是很多时候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往往不是很了解,那么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
在合同中的重大误解的情形一般有:
(一)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把借贷误解为赠与,把出卖误解为出租。
(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例如,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演出合同等要求有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技能等存在误解,往往会带来较大损失,可构成重大误解。
(三)对标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的误解。例如,把文物复制品误认为是真品,把劣品误认为是优等品,这些将可能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的落空,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四)对标的物的规格、价格、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也可构成重大误解。
(五)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
二、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纠纷如何处理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以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所谓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如出卖人误将某一标的物当作另一标的物),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如买卖双方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买卖)。误解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变更或撤销的法律后果。
当我们订立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时,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为自己维权,向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是撤销。
三、重大误解的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但没有设定相关的具体规则。如何认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主张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与未成立的合同相区分,将重大误解的救济规则与合同解释的规则相区分;并对构成重大误解的条件、误解的内容、重大误解的可宽宥性、放弃撤销权的行为等问题阐释了自己的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至于如何认定可撤销的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因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当事人是可以对合同变更或者撤销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