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如下:1、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若是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则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行纪人需承担赔偿的责任。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