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程序有哪些流程规定

一、法院调解程序有哪些流程规定
法院调解程序流程规定如下:
1.开始调解。开始可以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也可以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2.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3.调解结束。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失败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有区别吗
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有区别,具体如下:
1.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2.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3.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三、法院调解书生效日期怎么算
法院调解书生效日期的计算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那么在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法院判决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