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

现实生活中,起诉离婚已经变的十分常见了,起诉离婚可以一次性解决纠纷,是很多人的选择,那么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离婚案件可以旁听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
(一)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三)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四)等待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审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案件可以旁听吗
离婚案件属于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从当事人主义出发,充分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进而保护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只有当当事人主动申请、法院认可允许两个必要条件同时成立时,离婚案件才可以不公开审理,缺一不可。离婚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经当事人申请,离婚诉讼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未经申请的,原则上适用公开审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只有感情破裂了,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离婚案件未经当事人申请,其他人可以进去旁听。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