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圳市建设的需要,依据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深财会[2004]29号文,经深圳市财政局深财会[2005]13号文件批准和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安分局进行工商登记,具有普通合伙性质深圳明德会计师事务所于二00五年二月正式挂牌成立。二00五年是本所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本所全体同仁将以崭新的姿态展现给社会各界,将提供更优质的会计、审计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本所目前设立的组织机构为所长室、行政办公室、管理咨询部、审计一部、审计二部、审计三部、会计电算化专业部。本所现在已经建立起一支由会计、审计、税务、财务、投资方面的专家及其助理人员组成的实力雄厚的专业队伍,以适应为社会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需要。该队伍包括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执业税务师、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中高级专业人才。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本所业务将会健康稳步地发展。
我们的执业理念:创新服务,立信百年
我们的执业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守信
我们的执业宗旨: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
我们的指导方针: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