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很多的人都是需要进入劳动单位工作的,往往都是会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是否要公证的?
不需要;
劳动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行为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公证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企业与长期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各种劳动技术或人才培训合同等。
所谓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两个:一是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二是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补充条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在劳动用工制度上开始推行合同制。公证机构开展的劳动合同公证业务对于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履约率,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劳动合同可以补盖法人章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劳动合同签订实践情况,劳动合同应由劳动者签名,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或者由用人单位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对于劳动合同必须要盖法人章或者由公司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加上劳动者的签字才能够进行生效,否则是不予生效的。所以就算没有法人盖章其实也没有关系,只要有公章或者是法人代表签字,该劳动合同就是一份有法律效益的合同。
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合同到期是可以选择续签或者走人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