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共有房产情形的是家庭成员共同购买的房产,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建造的房屋,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或继承的房屋,因拆迁补偿得到的共有房屋等。
一、属于共有房产情形的是
属于共有房产情形的是:
1.共同购买,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房如何处理
共有房产必须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卖,如果共有产权房屋一方要卖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是不能买卖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为无权处分,处分人若不能证明其他共有人同意该处分行为的,就不能要求其他共有人接受该处分。
三、共有房产可以被执行吗
共有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强制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如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
《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