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公司生产机动车辆灯丝灯泡的历史开始于1997年初,当时推出的是H4 12V 60/55W。时间不久就通过了E13认证。紧接着1999年H312V 55W也顺利通过了E13认证。此后H1, H2, H3, H4, H7及9000系列灯泡得以推出,受到了市场的广泛欢迎,出现了供不应求的良好形势。公司研发部门由此也不断推出新品种,力争满足市场的需求。
当今机动车头灯和尾灯的重要性日趋显著,对灯泡可靠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灯泡的质量便起着决定性作用。林芝人秉持“高质量=一流员工+先进设备 +良好信誉+不断追求”的质量方针,以精益求精的精神,不懈地追求着“零缺陷”的崇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