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一、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受民法典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订立借款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借款合同双方对借款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成立;
2.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4.借款合同中明确借款金额和用途;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公证借款合同需要什么
公证借款合同需要如下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即借款合同原件;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