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或者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而开具的,一般有效。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