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遣工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1.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2.与员工协商,鼓励员工自行就业,和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推荐员工就业;
4.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给付代通知金;
5.公司因自身原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协商一致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倒闭员工的偿付标准是什么
公司倒闭员工偿付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申请破产后有什么后果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民事诉讼或仲裁的变化:
(1)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受理。
(2)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