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多久受理案件

一、报案后多久受理案件
报案后受理案件的时间一般是七天内,案件复杂的可以在三十天内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报案要提供证据吗
报案是否要提供证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自诉案件则需要提供证据,如果是公诉案件则报案人不需要提供证据,但是不论报案时是否提供了证据,公安机关都应当依法受理并且予以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过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在必要的时候还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三、报案受理和立案的区别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