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和什么坏处

一、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和什么坏处
签劳动合同的好处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证合法享有以下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在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实现同工同酬。
2.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并获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3.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将劳动争议提交解决的权利;
8.享受“五险”,指的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缺点是合同要看清楚再签,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更改约定条件,把不利条件写进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功怎么办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功可以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如果有合法理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合法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到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三、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一年,自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