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由怎么写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由怎么写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案由,是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它是代位诉权和间接诉权。从代位权的性质来看,代位权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不是当事人的约定,它规定的是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享有的权利。所以根据规定,将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的案件,案由确定为代位权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由怎么写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