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出让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对出让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做了规定: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三、土地使用权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
2.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与农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3.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 。
4.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与个人,及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