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需要问清楚哪些问题

一、租房时需要问清楚哪些问题
租房时需要问清楚的问题如下:
1.租赁合同一定要详细明确,包含租赁物的数量、价格、租金和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
2.租赁期限是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关于租赁过程中的附加条款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
二、租房纠纷该找什么部门
租房纠纷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租赁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双方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租房子违约金是押金吗
租房子违约金不是押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