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友情提醒,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屋过户需要收取哪些税费
房屋过户需要收取的税费有: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 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等。
三、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房屋买卖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登记,等待审核;
3.缴纳房屋过户相关税费,获得缴税证明;
4.税金缴纳完毕后领取房产证,完成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