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了的要怎么办 讨债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债务人失踪了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债务人失踪了后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依法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讨债中应注意的问题,则是时效问题和证据问题等。债务人失踪了的要怎么办 讨债中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