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属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代理人无代理权、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想想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等。表见代理的无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由代理人承担的。
一、属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属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代理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实际拥有代理权,则为有权代理;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即相对人不知道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3.存在客观事由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二、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符合构成要件的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能够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应当向相对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能主张狭义的无权代理,但是相对人却有权在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之间进行选择。在司法实践中,相对人在选择了表见代理或者狭义的无权代理之后,不能再主张另一个。这是因为,表见代理制度本身对被代理人就是不公平的,如果允许相对人重复行使选择权,会带来更不公平的结果。有学者认为,无权代理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而善意相对人主张狭义的无权代理时,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有权在负担举证责任的情况下主张表见代理成立,对此,我们持反对意见,因为这样会产生对相对人不利的后果,有悖于表见代理制度的宗旨。
三、表见代理能否撤销
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故不能撤销。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是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成立,行为人的代理行为就应当按有效的代理来看待。
友情提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