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一些其他的事故,导致受害人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是死亡了无法承当受害人应该承担的扶养和扶养的责任,行为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被扶养人年限是怎样?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扶养人年限是怎样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二、被扶养人的范围是什么
1、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把被扶养人分为以下几类:
(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受害人的父母。
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扶养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中年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存在很大争议,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当事人缠诉的一个原因。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及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解读: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如四个人每年的抚养费加起来不超过)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被扶养人年限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扶养的责任并不是要背负一辈子,有年限的规定,也有扶养数额计算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