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

谁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如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谁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