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联系人不一定是监护人。办理残疾证必备的条件是需要符合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中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等方面的条件。
一、残疾人证联系人是监护人吗
残疾人证联系人不一定是监护人。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友情提示,根据《民法典》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肩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二、办理残疾人证必备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残疾证必备的条件是: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三、办理残疾人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残疾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
4.已领取残疾证后想再次评残升级的,必须持证满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请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