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往往很多时候是会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的,那么你知道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关系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普通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表现在诸多方面:
(一)法律后果不同
虽然普通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法律后果都表现为某种权利的消灭,但是,普通诉讼时效所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二)期间不同
虽然普通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以一定事实状态存续一定时间为内容。但是,普通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三)适用依据不同
普通诉讼时效规定的是权利受害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期限,仅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而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二、交通事故诉讼周期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多长
(一)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
(二)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三)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四)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
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
(五)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所以,一般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果是与人身损害有关的,为一年,与人身损害无关的,为两年。至于调解、有后遗症的诉讼时效,至上述事项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需要了解的内容,您可以向的专业律师进行提问。
三、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区别
(一)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
(二)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
(三)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
(四)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
(五)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关系的相关知识,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可适用形成权和请求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