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涉外合同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订立涉外合同主要有以下准备工作:1、调查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调查其信用状况、经营管理水平是否良好;3、调查其是否获得有关的批准;4、为订立合同拟定条款、准备相关材料等。订立涉外合同的准备工作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