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财产时涉及合伙企业出资怎么处理
分割财产时涉及合伙企业出资的处理方式:1、双方都是合伙企业出资人的,可以协商转让,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请求法院判决;2、只有一方是合伙人的,将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分割财产时涉及合伙企业出资怎么处理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