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做了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有下列规定:竞业禁止只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财会人员与高级文秘。针对单位所有员工的竞业禁止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做了哪些规定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