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为6个月可以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为6个月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不能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果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为6个月可以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延长为6个月可以。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若是因被证明其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而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但若是用人单位无故的辞退试用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中,若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