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异地取保候审

一、能否在异地取保候审
能在异地取保候审,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取保候审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一)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系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
(三)被取保候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清且无经常居住地的。
二、异地取保候审不去可以吗
取保候审异地传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去,要是侵犯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取保候审期间让去做笔录,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报告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及时到案。
三、取保候审后还有什么手续吗
取保候审后还有的手续是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1.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与案件有关的人到案受讯问;
4.禁止采用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