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需要符合的法定条件包括:原告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求,有事实根据;以及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