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根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进口产品,具体包括那些产品呢?国家已经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包括以下15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