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撤销了还能再申请吗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在很多的时候面对不执行的人那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这是一种法律措施。那么强制执行撤销了还能再申请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制执行撤销了还能再申请吗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失信被执行人多久撤销
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后就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申请撤销强制执行后多久解冻
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后,应该立即解除保全措施,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机关收到通知书后,立即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综上所述,如果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强制执行撤销了还能再申请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