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一、无效合同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
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形时解除合同。但不论是哪种方式解除合同,都是相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而言的。
而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即从来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也从来未产生,因此无效合同根本无需解除。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三、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