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财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亲属证明等资料和证明;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由承办公证员进行受理;
4.领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带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领公证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二、财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怎样写遗产继承公证书
1.标题为“遗产继承公证书”;
2.写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3.写明被继承人遗产的详细目录;
4.写明遗产继承份额;
5.写明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