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要满足何种条件才能认定

一、认定工伤要满足何种条件才能认定
除了以上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职业病患者或因工负伤职工经组织批准去外地疗养期间,以及职工调动工作,在按规定的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事故发生的伤亡。
(2)因在工作中受伤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害处发作疼痛,不能工作者。
(3)工人职员因为工作而负伤,医疗终结以后,不论调到任何企业,旧伤复发或者因为旧伤复发致成残废或者死亡。
(4)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加班加点,不能回家临时在工作地点休息,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伤亡。
(5)革命军人在作战中负伤,或由于在战争的艰苦环境中造成的严重疾病(有档案记载或有团以上医疗机构原始证明材料),转入到企业后,因旧病复发,甚至造成残废或死亡的。
(6)因坚持原则和制度,批评违纪违章等错误,或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而遭到报复造成的伤亡。
(7)因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而致使病伤恶化或者致成残废、死亡,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者。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引起的器官损伤或并发症,经市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8)因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而集体食物中毒,造成病疾、伤残或者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责任者。
(9)职工参加本单位、厂(含车间一级)组织的军训、义务劳动、体育比赛,文艺表演或代表单位参加的各种比赛或运动会发生的伤亡。
(10)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死亡的。
(11)出国援外人员(含劳务输出)在国外因病死亡的。
(12)工作时间在本生产、工作岗位上受伤、引起的继发性病变,(如感染性败血症等)造成的死亡或发生的意外事故直接使头部受伤,造成脑神经损伤,经地、市级医院确诊为外伤所致精神病的。
(13)工作时间在本生产、工作岗位上工作,执行与生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或经领导安排的加班任务,突然发病昏厥、休克,在抢救(含立即送医院紧急抢救)中死亡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
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
5.当事人举证。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