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转让协议书应怎么写
债务转让协议书有三大部分的内容:
1.首先是写明债权人和第三人基本信息,主要是姓名。
2.其次是协议内容有:
(1)写明债务的基本情况。
(2)注明谁将债务转让给谁。
(3)写明债务的保证、承诺,以及陈述的具体内容。
(4)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5)标明其他注意事项。
3.落款要有署名、日期、签订地点等信息。
二、债务转让协议的要件有哪些
1.必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倘若合同义务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就根本不能实现。因此,《民法典》明确要求“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