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承担什么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饲养动物责任侵权赔偿标准
饲养动物责任侵权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
2.误工费用: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找法网提醒,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提供最近三年收入的,按照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执行。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止,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等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具体的数字化标准。
三、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主要就体现在自己受到伤害并非动物主动进攻引起,而是因自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只有受害人的过错是造成损害的全部原因时,才能免除责任,否则只能减轻责任。
2.第三人的过错。动物的致害行为是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则由第三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如果这个狗是办了证的,允许饲养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而如果狗是没有办证,不允许饲养的,则饲养或管理者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不可抗力。一种情况是因为营业或生计以外的原因饲养。因营业或生计而饲养,发生不可抗力应该免责。但如果是营业或生计以外的原因,则不能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