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对于劳动合同往往会出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那么你知道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需根据是哪一方过失进行计算。若劳动者有过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很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履行通知义务,不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等,这些解除程序与法律规定不符,构成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章盖公章还是人事章
劳动合同盖公章和人事章都是可以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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